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于3月14日完成对《基于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研发、应用与使用伦理准则》的国家登记(登记号:3787)。
该文件对人工智能技术及系统的使用确立了以下伦理原则:合法性;优先保护个人、社会、国家及环境利益;可解释性;责任、问责与监管;公平公正、禁止歧视;公开透明;数据保护;可靠性与安全性。
文件明确规定,在以下情形中,严禁仅依据人工智能信息系统得出的结论作出决策:作出涉及公民权利与自由且具有法律意义的决定;在医疗卫生领域(疾病诊断、治疗方案确定等)及其他具有社会重要意义的领域作出相关决策。
人工智能技术及系统的研发者与使用者,有义务披露以下信息:相关系统允许及禁止使用的目的;基于人工智能作出的决策或结论并非始终准确;其运行结果仅可用于参考或信息提示用途。
此外,该准则还明确了人工智能相关活动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。
原文题目:В Узбекистане утверждены этические правила разработки внедрения и использования искусственного интеллекта
发布日期:2026年3月16日 检索日期:2026年3月23日